版本更新日期:2026年01月16日
版本生效日期: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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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界之星服务协议》
《视界之星隐私政策》
请您注意,如果您不同意上述两个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请您停止注册。您停止注册后将仅可以浏览我们的商品信息但无法享受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如您按照注册流程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点击同意上述两个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流程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协议的全部内容;并表明您也同意视界之星可以依据《视界之星隐私政策》内容来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如您对以上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您可随时与视界之星客服联系。以下部分为《视界之星服务协议》,请仔细阅读。
《视界之星服务协议》
一、用户资格、账户生效及服务说明
(一)用户资格
您确认,在您开始注册程序使用视界之星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此外,您还需确保您不是任何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实施的贸易限制、经济制裁或其他法律法规限制的对象,也未直接或间接为前述对象提供资金、商品或服务,否则您应当停止使用视界之星服务,同时,您理解违反前述要求可能会造成您无法正常注册及使用视界之星服务。
(二)服务条款确认及账户生效
1、视界之星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属于厦门视界之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者“视界之星”)所有,本应用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您确认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时,您成为本应用正式用户。本协议由您与公司共同缔结,双方为平等主体,本协议对您与公司均具有合同效力。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以及互联网高速发展和本应用运营、服务需要,您与视界之星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视界之星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视界之星有权对本协议条款及相关规则不定时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一旦以任何形式公布在本应用上即生效,并取代此前相关内容,您应不时关注本应用公告、提示信息及协议、规则等相关内容的变动。知悉并确认后,如果您不同意更新后的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视界之星;如果您继续使用视界之星,即视为知悉变更内容并同意接受。
3、本协议内容中以加粗方式显著标识的条款,请您着重阅读。您点击“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4、视界之星法律声明及隐私政策、视界之星相关规则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视界之星服务,视为您同意各补充协议。
(三)服务说明
1、基于本应用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您确认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1)您必须确保您提供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注册资料如有变动的,应及时更新;
(2)如果您提供的注册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详尽的,您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视界之星保留终止您使用本应用各项服务的权利;
(3)在使用本应用内的各项服务时,您应当按该服务的页面提示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信息(例如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以便相关商户、用户或者视界之星与您联系。
2、由于您的视界之星账户关联您的个人信息、财产安全及视界之星商业信息,您的视界之星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未经视界之星同意,您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您视界之星账户或获取您账户项下信息的行为无效,您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如视界之星根据平台规则中约定的违约认定程序及标准判断您视界之星账户的使用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及/或视界之星信息安全的,视界之星可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或终止本协议。
3、您的账户为您自行设置并由您保管,视界之星任何时候均不会主动要求您提供您的账户密码。因此,建议您务必保管好您的账户,并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退出登录并以正确步骤离开视界之星。若您选择保持移动客户端处于登录状态,请您务必保管好您的移动设备,随时注意该设备的使用安全。
账户因您主动泄露或因您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视界之星并不承担责任,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
4、除视界之星存在过错外,您应对您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兑换商品或者服务及披露信息等)负责。
5、如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您账户登录视界之星或其他可能导致您账户遭窃、遗失的情况,建议您立即通知视界之星,尽快避免损失的扩大。您理解视界之星对您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且视界之星应您请求而采取的行动可能无法避免或阻止侵害后果的形成或扩大,除视界之星存在法定过错外,视界之星不承担责任。
6、您注册后未实名认证即可开始使用本应用及相关服务,但部分功能或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同时,您也理解,为使您更好地使用视界之星的各项服务,保障您的账户安全,本应用某些功能和/或某些单项服务项目,如商户开通、兑换数字藏品、活动需要等,视界之星可要求您按平台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最基本的实名认证,并提供更多的实名认证方式自愿选择。
7、您的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否则视界之星有权追究您的违约责任,且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8、视界之星只允许用户使用自己实名的手机号注册视界之星账户。如有证据证明您存在不当注册或不当使用多个视界之星账户给造成平台损失的情形,平台可采取冻结或关闭账户、拒绝提供服务等措施,同时您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您理解并同意,为了充分使用账号资源,如您在注册后未及时进行初次登录使用或连续超过六个月未登录账号并使用,公司有权收回您的账号。如您的账号被收回,您可能无法通过您此前持有的账号登录并使用视界之星服务,您该账号下保存的任何个性化设置和使用记录将无法恢复。在收回您的账号之前,公司将以适当的方式向您作出提示,如您在收到相关提示后15天内仍未登录、使用账号,公司将进行账号收回。
如您的账号被收回,您可以通过注册新的账号登录、使用“视界之星”软件及相关服务。您注册新账号并登录、使用的行为仍受到本协议相关条款的约束。
10、视界之星运用自身开发的操作系统通过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兑换商品等服务。使用本应用,您必须:
(1)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手机、平板电脑、调制解调器、路由器等;
(2)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等;
(3)选择与所安装终端设备相匹配的软件版本,包括但不限于iOS、Android、Windows等多个视界之星发布的应用版本。
二、服务及规范
您有权在本应用上享受商品的浏览、收藏、、积分兑换与评价、商品争议处理、信息交流(如问答及分享)等服务。本应用提供的服务内容众多,具体您可登录本应用平台浏览。
(一)关于积分和星贝
1. 用户所持积分均来源于合作单位(包括其他平台、企业或商家等)的私域用户体系。合作单位对积分的授予严格依据其制定的积分赠送规则执行,相关规则包含但不限于购物、任务系统及其他特定行为。
2. 用户的星贝源自私域用户在提货专区获取商品和提货券过程中产生的积分收益,系另一种积分形式的体现。
3、在视界之星,用户的积分与星贝均属虚拟资产,可在指定商城区域内下订单兑换商品及权益,或通过活动页面依据相关规则获取相应服务与权益。
4、积分及星贝均支持按平台规定转赠他人。转赠时需确保受赠方账号(含手机号与昵称)信息准确,一经转出不可撤回。
5、平台不支持任何形式的积分或星贝的交易行为,请用户谨防欺诈风险。
(二)下订单
1、您应具备兑换相关商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果您在18周岁以下,您需要在监护人的监护参与下才能注册并使用本应用。在本应用的积分或星贝下订单兑换商品的同时,即视为您满足上述条件,并对您在订单中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请注意,积分与星贝兑换商品或权益的使用规则存在差异,且根据平台业务需要可能做出调整,请及时关注平台通知。
3、在您下订单时,请您务必仔细确认所兑换商品品名、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尺寸、和服务的时间、内容、限制性要求等重要事项,核实联系地址、电话、收货人等信息。收货人与您本人不一致的,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视为您的行为和意思表示,您应对收货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4、您理解并同意:本应用上供货商展示的商品和价格等信息仅仅是要约邀请,您下单时须填写您希望兑换的商品数量、收货人、联系方式、收货地址(合同履行地点)、合同履行方式等内容,核对兑换商品该扣取的积分或者星贝的数量;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您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的数据,仅是您向供货商发出的合同要约;供货商收到您的订单信息后,在供货商将您在订单中订购的商品从仓库实际直接向您发出时(以商品出库为标志),视为您与供货商之间就实际直接向您发出的商品建立了合同关系;如果您在一份订单里订购了多种商品并且供货商只给您发出了部分商品时,您与供货商之间仅就实际直接向您发出的商品建立了合同关系,只有在供货商实际直接向您发出了订单中订购的其他商品时,您和供货商之间就订单中其他已实际直接向您发出的商品才成立合同关系。
5、尽管供货商做出最大的努力,但由于市场变化及各种以合理商业努力难以控制因素的影响,本应用无法避免您提交的订单信息中的商品出现缺货、星贝或者积分使用数量标示错误等情况;如您下单所兑换的商品出现以上情况,您有权取消订单,供货商亦有权依法、依约取消订单,并退还已经扣取的积分或者星贝。
(三)订单商品配送和交付
1、您在本应用兑换的商品将按照本应用上您所指定的送货地址进行配送。订单信息中列出的送货时间为参考时间,参考时间的计算是根据库存状况、正常的处理过程和送货时间、送货地点的基础上估计得出的。您应当清楚准确地填写您的送货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配送信息,您知悉并确认,您所兑换的商品应仅由您填写的联系人接受身份查验后接收商品,因您变更联系人或相关配送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2、因如下情况造成订单延迟或无法配送等,视界之星和供货商不承担迟延配送或无法配送的责任:
(1)您提供的信息错误和地址不详细;
(2)货物送达无人签收或拒收,由此造成的重复配送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的后果。
(3)不可抗力,例如:自然灾害及恶劣天气、交通戒严等政府、司法机关的行为、决定或命令、意外交通事故、罢工、法规政策的修改、恐怖事件、抢劫、抢夺等暴力犯罪、突发战争等。
3、您在本应用兑换的商品由视界之星的关联方或第三方配送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顺丰、圆通、申通、中国邮政速递等,以下称“配送公司”)为您完成订单交付的,系统或单据记录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您兑换的商品为生活缴费类的,供货商向您指定系统缴费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四)商品评价
1、您有权在视界之星提供的评价系统中对与已经交付的商品和供货商的服务进行评价。您应当理解,您在视界之星的评价信息是公开的,如您不愿意在评价信息中向公众披露您的身份信息,您有权选择通过匿名形式发表评价内容。
2、为确保评价内容能为消费者购物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反映商品的真实情况,您的所有评价行为应遵守视界之星平台规则的相关规定,评价内容应当合法、客观、真实,与兑换的商品具有关联性,且不应包含任何污言秽语、色情低俗、广告信息及法律法规与本协议列明的其他禁止性信息;您不应以不正当方式帮助他人提升信用或利用评价权利对供货商实施威胁、敲诈勒索。视界之星可按照视界之星平台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您实施上述行为所产生的评价信息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五)您的兑换行为应当基于真实的需求,不得存在对商品实施恶意兑换、恶意维权等扰乱本应用正常兑换秩序的行为。基于维护本应用兑换秩序及安全的需要,视界之星发现上述情形时可主动执行关闭相关兑换订单等操作。
(六)兑换商品争议处理
1、兑换商品争议处理途径
您在视界之星兑换商品过程中与供货商发生争议的,您或供货商中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1)与争议相对方自主协商;
(2)使用视界之星提供的争议调处服务;
(3)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4)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5)根据与争议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平台调处服务
如您依据视界之星平台规则使用视界之星的争议调处服务,则表示您认可并愿意履行视界之星的客服或大众评审员(“调处方”)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根据其所了解到的争议事实并依据视界之星平台规则所作出的调处决定(包括调整订单状态、判定将有争议商品对应的积分或者星贝 全部或部分退还给兑换方等)。在视界之星调处决定作出前,您可选择上述(3)、(4)、(5)、(6)途径(下称“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以中止视界之星的争议调处服务。
如您对调处决定不满意,您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但通过其他争议处理途径未取得终局决定前,您仍应先履行调处决定。
(七)促销活动和任务系统
视界之星可能会不定期地推出促销活动、任务系统或者小游戏等,您可通过参加活动、完成任务或者玩游戏等获得赠品(包括但不限于虚拟权益、积分、卡券、促销/锁粉游戏道具等虚拟礼品/虚拟资产)。所有赠品的获取和使用请参照相关规则。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及授权
1、您知悉并同意,为方便您使用本应用相关服务,本应用将存储您在使用时的必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真实姓名、性别、生日、配送地址、联系方式、通讯录、相册、日历、定位信息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您的许可视界之星不会向第三方公开、透露您的个人信息。视界之星对相关信息采取专业加密存储与传输方式,利用合理措施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2、您知悉并确认,您在注册帐号或使用本应用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视界之星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若您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则无法使用本应用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同时,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3、您在使用本应用某一特定服务时,该服务可能会另有单独的协议、相关业务规则等(以下统称为“单独协议”),您在使用该项服务前请阅读并同意相关的单独协议;您使用前述特定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接受相关单独协议。
4、您充分理解并同意:
(1)接收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形式,向您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等内容;
(2)为配合行政监管机关、司法机关执行工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视界之星有权向上述行政、司法机关提供您在使用本应用时所储存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注册信息等,或使用相关信息进行证据保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见证等;
(3)对于您提供、发布及在使用视界之星服务中形成的除个人信息外的文字、图片、照片视频、音频等非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评价、客户咨询、各类话题文章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您免费授予视界之星非排他的、无地域限制的许可使用(包括且不限于:存储、使用、复制、编辑、改编、发布、发行、展示、摄制、表演、放映、广播、翻译、汇编、分发上述信息或制作派生作品,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等)。您同时免费授予视界之星有权再许可给其他第三方拥有本条款的所有权利;
(4)视界之星依法保障您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您使用本应用服务过程中,涉及您设备自带功能的服务会提前征得您同意,您一经确认,视界之星有权开启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地理位置、读取通讯录、使用摄像头、启用录音等提供服务必要的辅助功能。
(5)本应用接入第三方SDK初衷是为了向用户提供更成熟、优质的平台技术服务,有关服务可能会涉及到个人信息收集,在收集用户信息之前,本应用会征求您的授权同意。如您对此存在疑问,您可以通过附件链接查阅第三方SDK发布的隐私政策。您的明示授权或继续使用,将视为您同意信息的合理采集以及相关的隐私政策。《第三方数据合作》详情>>
(6)视界之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行决定单个用户在本应用及服务中数据的最长储存期限以及用户日志的储存期限,并在服务器上为其分配数据最大存储空间等。
四、用户行为规范
您对您所发布的信息资料拥有相应、合法的权利,您所发布的信息及实施的行为均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及本协议约定。
1、您同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遵守以下义务:
(1)不得制作、发布及传输以下违法信息资料: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宣扬或煽动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及其活动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散布淫秽、色情、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资料:标题严重夸张,发表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2、本协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您亦同意严格遵守以下义务:
(1)从中国大陆向境外传输资料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不得利用本应用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3)不得干扰本应用的正常运转,不得侵入本应用及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
(4)不得传输或发表任何违法犯罪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不文明的等信息资料;
(5)不得教唆他人从事违法违规或本协议、平台规则所禁止的行为;
(6)不得利用在本应用注册的账户进行牟利性经营活动;
(7)不得发布任何侵犯他人个人信息、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合法权利的内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在平台获得的奖励、收益等可能需要缴纳相关税费或办理纳税申报。您理解并同意,平台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代扣代缴税款或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时,可能需要收集或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和涉税资料,您应该配合平台积极履行纳税义务。
4、您设置的视界之星会员昵称、自我介绍、个性签名等不得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视界之星相关规则的任何不良信息,否则视界之星可回收或者删除您的会员昵称、自我介绍、个性签名等。该回收或者删除的操作不影响您登录本应用和使用本应用服务。
5、您须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您若在本应用上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它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本应用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您违反法律的证据。
6、如您在使用视界之星服务的过程中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违法传播活动、违法有害信息等内容,您可以通过联系客服及视界之星公示的所有联系方式进行投诉、举报,视界之星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您的投诉举报。
五、本应用使用规范
1、关于移动客户端软件的获取与更新:
(1)您可以直接从视界之星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上获取视界之星移动客户端软件,也可以从得到视界之星授权的第三方应用市场获取。如果您从未经视界之星授权的第三方获取软件或安装与视界之星移动客户端软件名称相同的未知程序,视界之星无法保证该软件能够正常使用,并对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2)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视界之星将不定期提供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更新(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优化、开发新服务、软件替换等),在可行情况下以适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提示、公告、站内信等)提示您。新版本发布后,旧版本的软件可能无法使用,视界之星不保证旧版本软件继续可用及继续提供相应的客户服务,请您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
2、除非法律允许或视界之星书面许可,您使用本应用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删除本应用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
(2)对本应用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应用的源代码;
(3)对视界之星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4)对本应用或者本应用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平台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本应用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视界之星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应用和相关系统;
(5)通过修改或伪造平台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平台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6)通过非视界之星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本应用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7)自行或者授权他人、第三方软件对本应用及其组件、模块、数据进行干扰。
(8)以不正当手段及舞弊行为参与本应用的各种促销活动及权益赠送(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模拟器、插件、外挂、虚拟号等非法工具扫码、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参与活动、领取赠品、冒领奖品;注册超限账号;篡改设备数据;买卖账号、倒卖赠品等扰乱活动及服务秩序非法获利;使用插件、外挂、系统或第三方工具对视界之星任何活动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违反使用行为规范及视界之星认为的其他不正当手段)。
六、违约责任
1、如果视界之星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投诉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存在任何恶意行为的,视界之星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帐号处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撤销活动资格、限制提现、限制领取礼品/卡券/兑换券/购物券、公告处理结果、封禁帐号、注销账号等措施),亦有权收回您利用不正当手段及舞弊行为获取的各种赠品/权益,追讨通过舞弊行为获取的积分、星贝、赠品,并保留追究用户责任的权利。如因此给您造成损失,视界之星不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2、视界之星有权依据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您应独自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您理解并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视界之星因此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
4、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视界之星不对本应用的运营及其包含在本应用上的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或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七、协议的终止
1、在满足视界之星平台公示的账户注销条件(您可通过“视界之星APP-我的-系统设置--注销账号”账户注销页面内的《账户注销须知》查看具体账户注销条件)时,您有权自助注销您的账户,无因终止本协议。如果您确定注销您的帐户,请务必先完成积分、星贝等虚拟资产的使用,以及提货券的提货。注销后,本协议正式终止,您自愿放弃账户内的遗留资产和一切权益。
2、出现以下情况时,视界之星和您终止本协议并注销您的账户:
(1)您违反本协议约定,视界之星将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
(2)您利用账户或者提供账户给他人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售假、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及舞弊行为谋利等行为,视界之星依据视界之星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3)您多次违反视界之星平台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视界之星依据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4)您在视界之星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
(5)您的账户被视界之星依据本协议收回的;
(6)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在协议终止之前,我们将通过搜集到的证据对您的不正当收益进行处理,并保留继续追究责任的权利。若您在账户内的虚拟资产、权益、赠品等经核实为您的合法、合规资产,我们将通知您对账户内的资产进行有时间限制的结算、处置。
3、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视界之星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4、本协议终止后,视界之星仍享有下列权利:
(1)继续保存您留存于视界之星平台的本协议第“三 . 4 .(3)”所列的各类信息;
(2)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视界之星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5、本协议终止后,对于您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兑换订单,视界之星可通知兑换相对方并根据兑换相对方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兑换订单;如兑换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您应当就该等兑换订单继续履行本协议及兑换订单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八、 不可抗力条款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动乱、网络原因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负面影响。
九、法律管辖适用及其他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厦门市思明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条被视为废止、无效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3、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权利仍由视界之星保留,您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另外取得视界之星的书面许可。视界之星如果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